成都大学教授会议议决
张澜
一、修改学制案:
本科採学科制,预科仍用学年制,其详细办法,另行规定公布。
二、执行考试案:
甲、本期考试各生,应考之科目,前经教务处招示,其有未考者,应一律补考。本科由各教授议定办法,于最短期间通知学生。
乙、无论本科预科,应补考者,即由学校通知各生,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举行。试毕始行授课,若再有缺席,即作零分云。
三、改组教务处案:
本校教务方面,发生困难,应事实上之要求,考各国大学之先例,实有改组之必要。经各教授会讨论,解决办法如次。
甲、废除教务长,本科分为文理两科,各科设学长1人,办理教学事务之责。至现在之政治学系、体育系并入文科,预科设学长1人,担任办理该科教学事宜。
乙、本科学长之产生任期及其权资如次。
a.本科文理两科学长,由各该科所属各系教授互换1人,由校长聘任之。
属于文科者,为教哲学系、中国文学系、历史学系、政治学系、体育学系。属于理科者,为数学系、物理系、化学系、生物学系。
b.任期1年,但得连任。
c.协同该科各学系主任,规定各学系学程大纲。
d.注重各学系间及本科与预科学程之联络。
e.协同该科各系主任,商承校长,增减该科各系教授人数,并聘请之。
f.协同该科各系主任,筹商各该系设备事宜。
g.有办理该科学程上一切事务之责。
h.得兼系主任。
丙、预科学长,由校长聘任之,其权责任期与本科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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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
1928年1月6日  
来源:
1928年1月 成都大学校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