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大学教授会议议决
张澜
【字体 小    中    大 】 【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 】
关键词:考者 , 招示 , 应考 , 另行规定 , 学年制 ,

一、修改学制案:

本科採学科制,预科仍用学年制,其详细办法,另行规定公布。

二、执行考试案:

甲、本期考试各生,应考之科目,前经教务处招示,其有未考者,应一律补考。本科由各教授议定办法,于最短期间通知学生。

乙、无论本科预科,应补考者,即由学校通知各生,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举行。试毕始行授课,若再有缺席,即作零分云。

三、改组教务处案:

本校教务方面,发生困难,应事实上之要求,考各国大学之先例,实有改组之必要。经各教授会讨论,解决办法如次。

甲、废除教务长,本科分为文理两科,各科设学长1人,办理教学事务之责。至现在之政治学系、体育系并入文科,预科设学长1人,担任办理该科教学事宜。

乙、本科学长之产生任期及其权资如次。

a.本科文理两科学长,由各该科所属各系教授互换1人,由校长聘任之。

属于文科者,为教哲学系、中国文学系、历史学系、政治学系、体育学系。属于理科者,为数学系、物理系、化学系、生物学系。

b.任期1年,但得连任。

c.协同该科各学系主任,规定各学系学程大纲。

d.注重各学系间及本科与预科学程之联络。

e.协同该科各系主任,商承校长,增减该科各系教授人数,并聘请之。

f.协同该科各系主任,筹商各该系设备事宜。

g.有办理该科学程上一切事务之责。

h.得兼系主任。

丙、预科学长,由校长聘任之,其权责任期与本科同。

第1页    共1页

发表日期: 1928年1月6日    来源: 1928年1月 成都大学校报)

[推荐给我的朋友] [关闭窗口]

工信部网站备案:蜀ICP备2021003115号-1
公安备案号:51130202000361
中物时代(北京)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